不是我在說的,個人對卡通圖案實在談不上喜愛,頂多覺得可愛吧...所以,當初在挑春酒聚會地點時,怎麼也想不到中選的是這麼一家妙不可言的餐廳啊~
尤其是,席間某男為它下了一句評語,該人聲稱:一進這家餐廳,他就整個man不起來了...你瞧,如此一家妙到令男人都倒陽的餐廳,怎麼能不在部落格記上一筆,怎麼能不啊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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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於,小女也自立自強的一腳踏入三歲這個豬狗嫌的門檻...
生日前兩天,老師就迫不及待的約了吃飯,去學校接大小姐時,順便也外帶了公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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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好的車,撞了也是會爛,再強壯的人,也會破病,萬物皆有要害是千古不變的道理來著。
而敝人在下我的罩門就是:只要轉介而來的餐廳,不吃會死的想法就會在腦中蕩氣迴腸的一直re屁,直到去吃了才會心安這樣,我一定被下了蠱是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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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這一世人是妹有住豪宅的命了,所以,有機會住住豪大的湯屋,也聊勝於無。
家母有個不好不壞的興趣,就是每逢旅展必逛,每逛必買,每買又買一堆,可說是促進地方觀光產業不遺餘力的好國民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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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小旅行,去了一個我個人很偏愛的地方。
就本人食用紅茶多年的經驗,每次餘韻在嘴裡留下的酸味,一直很令老娘混身不酥湖,好比魚刺梗喉頭又或是肉渣塞牙縫釀子,矮油的不得鳥,所以這次在這裡喝到回甘又沒有餘酸的紅茶,心裡有大大的驚艷,不過,我居蘭沒有因此而砸下銀兩買回家,還真是個謎呀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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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拍這些照片,是因為我的弟妹,小肉丸的娘,本月正式加入網拍行列,有現成的麻豆,不好好利用怎行啊。
其實前兩週在家就隨意的拍了一些,只是就她那麼一隻老是呈現失控狀態,還給老娘耍大牌,一下說不要拍,一下說不要穿,踏馬的,拍到老娘火都旺起來了這樣...想單蘭爾,成果也是很不怎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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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非常肯定,中華民國憲法裡應該有一條是寫著:凡本國籍者,需於此生擇期前往墾丁遊樂。
敝人在下我是奉公守法的好國民,故這兩年來,前往墾丁的次數,恐怕已經把這輩子的扣打都用光光了,以後只能拿小孩的來抵了這樣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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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道何時開始,中秋節烤肉變成一項全民運動,只差沒有明文規定在憲法上,中秋前後沒烤肉,我看是有被取締的可能,所以,死老百姓如本人我,單蘭要奉公守法,為下一代豎立良好的榜樣,各位說是吧,這麼守法的好公民,馬先生有知,說不定都要忍不住出面頒良民證給我了捏。
中秋的前幾天一直在觀望著天氣,希望颱風不要來攪局,還好天公作美,週末兩天都是晴朗炎熱的好天氣,一票人在家混到中午才飛車下鄉,有小鬼在的路上,一點都不寂寞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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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娘對這種隱身在巷弄中的小餐廳實在有興趣極了,看到網友的介紹,三不五時就在心底盤算著要帶小鬼上那兒晃晃這樣,一日沒實現,就難消我心頭之癢央啊。
嗯,以下可以貼圖就好嗎?哈哈~
真的是藏在很巷子裡ㄟ,還好我有導航。也還好巷子的另一端是停車場,不然車都不知丟那呀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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